我在Y集团工作的时候,干过一个职务:Y集团驻莫斯科办事处首席代表,在莫斯科工作了一年半。莫斯科办事处,简称“莫办”。莫办有几项任务,其中一项是从俄罗斯买设备。
为什么我们喜欢从俄罗斯买设备?因为Y集团是原苏联援建的,Y集团很多老的工程师对苏联设备情有独钟。有一次我们买了一台设备,热镦机,使用方是Y集团下属的某标准件厂。
按照Y集团的机制,买设备的时候,集团设备处要参与。
这又是个技术问题,涉及到工艺,所以集团的工艺处的人也要参与。
这还是个进出口的事情,所以集团的进出口公司和外经处也要参与。
当然用户标准件厂的人也要参与。
最后,我们这么一堆人去了俄罗斯,跟俄罗斯人谈判。
结果对方来了几个人呢?一个人。
谈判的时候我是首席代表。
我就说标准件厂你是用户,你先讲吧。
结果标准件厂的代表连连摆手,说我也不懂设备的,让设备处的人讲吧。
设备处说,这属于技术问题啊,让工艺处讲吧。
工艺处说让进出口公司讲吧。
进出口公司的人又看看我,说你是首席代表,代表我们所有人啊,你讲吧。
在老外面前,我们就开始互相推了。
这次谈判有团队,但有分工么?没有。
什么叫团队?一定要有分工。
有分工,才叫团队;没有分工,最多叫团伙。
何况现在优秀的团伙都有分工了。当我们派两个人以上的团队出去谈判,必须有分工。你谈什么,我谈什么,谁是主谈,谁是辅助,各个角色必须提前定义好。
在工作中碰到过这种情况,采购和技术一起去跟供应商谈判。
采购不管那么多,上来就砍价格。
砍到一定程度,搞技术的着急了,担心谈判破裂影响他自己的工作,于是就当着供应商的面数落采购,说你怎么就知道谈价格呢!
然后转向供应商,说如果他再砍价,你别卖给他!
最后采购气呼呼地来找我,说宫总你要说说他们搞技术的。
没想到搞技术的也气呼呼的来找了,说宫总你要管管采购员,他就知道砍价,我们着急啊。
谁错了呢?
单独看,都没错,但没有分工,才是错。
分工要注意两条:
一是角色分工,谁谈技术,谁谈商务,要分清楚;
二是黑白脸分工。要有做好人的,也要有做恶人的。
比如说,我们在和供应商谈价格,事前跟自家的质量部门或者使用部门说好,我们在和供应商谈的时候,让他们冲到会议室来,数落这些供应商的不是。
当然他们可以装作不认识供应商,光跟我们吵架。
吵完架他们走了,我们就可以跟供应商说,你看我们公司对你的抱怨是很大的。这是个真实的案例,但不是我自己操作的,是一个学员说给我听的。
所以在公司内部,可以让使用部门去扮演黑脸,提前把供应商做的不好的那些方面,我们想抱怨供应商的那些方面,准备一些素材。
黑白脸策略永远有效。
通常是采购做好人,让别人做恶人。
这个“别人”可以是领导。
我们可以说,“不是我不同意啊,是领导不同意”。
当然这要在领导不在场的情况下说。
领导如果在场,你说“不是我不同意,就是他不同意”,这就不合适了。
并且这个“领导”越模糊越好,可以模糊到什么程度呢?模糊成“规定”。
为什么呢?如果具体到某个领导,对方可能说,你把这位领导电话告诉我,我给他打电话。而“规定”这两个字就相当有力量,比如谈到付款方式,你可以说,这事儿没得谈,我们公司有规定。
规定就像一堵墙,力量相当强。总经理都能拿它做黑脸,“我自己定的规矩,我可不能打破它”。
作者:宫采道 来源:宫迅伟采购频道